1)考生凭“准考证”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,不得携带任何书籍、报纸和稿纸。只准带必需的文具,如钢笔、圆珠笔、铅笔、圆规、三角板等。但不得带计算尺、计算器。
2)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,凭准考证对号入座,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,以便查对。考试铃响后,才能开始答题。
3)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,考试30分钟才准交试卷出场。
4)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,但不涉及试题内容,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。
5)答题一律用蓝、黑色钢笔或蓝、黑色圆珠笔书写,字迹要工整、清楚,除卷一要求用2B铅笔答卷外,卷二答题不得使用铅笔。
6)除在试卷规定地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,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。
7)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8)考试时间一到,考生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留放于本座位桌面上。不准将试题和草稿纸带走。
9)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偷看他人答案,不准夹带、换卷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