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现行的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录取体制下,高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具备主体资格,虽然在往年招生录取过程中,经过市高招办的推荐和努力,许多考生都享受到了相应的政策照顾,但是政策照顾要求的提出、审核、录取与否都是由招生院校决定的,招生院校有权决定不予接受具备相应政策照顾资格的考生。对于符合加分投档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,市高招办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出,由招生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;对于符合降分投档政策照顾的考生,须由招生院校提出要求,市高招办提供符合条件考生电子档案,院校决定是否录取,例如院校提出不提取享受二级运动员政策照顾考生电子档案的意见,则此类政策照顾考生在报考该校时,不能享受二级运动员的政策照顾。 |